经文:路10:25_37
刚才主领为我们所读的经文,是我们大家都耳熟能详的一段经文,它常常被传道人、牧师拿来宣讲,因为耶稣所讲的故事中的主角,成了一个世人值得效法的榜样,一个道德的典范,他就是好撒玛利亚人。然而,这段经文也是一个在教会的解经历史中引起较大争议的经文,有人往往将这段故事用灵意解经法来解释,如古教父奥古斯丁。他说“遭遇强盗的这个人指亚当,从耶路撒冷下耶利哥说明亚当从祝福中堕落,强盗是魔鬼和他的使者……撒玛利亚人象征主自己……客店就是教会……二钱银子是爱的两大律例……”但是,当弟兄姐妹读完整段的《路加福音》10章25—37节的经文时,我们就会明白,耶稣要律法师知道承受永生的关键在于人与神的关系,而爱神的体现又在爱那些看得见的、活生生的人之上。这些人,就是我们身边的邻舍,那些给有需要的每一个人给予帮助的人,而不是去爱那些经过筛选出来的值得爱和可爱的人。中国也有古话说:“远亲不如近邻。”既然邻舍如此重要,我今天就借“邻舍”为题,分三点与大家一同分享。
一、谁不是“邻舍”
在经文里,出现了律法师为了试探并在耶稣面前显出自己有理而进行的对话,耶稣为了回答律法师“谁是我的邻舍呢”的问题,讲了一个故事。故事中的人物是每一个犹太人并律法师所熟知的人物:祭司、利未人、撒玛利亚人等等。当律法师在问“谁是我的邻舍呢”的问题时,他就有一个前设,那就是:有些人是他的邻舍,而有些人则不是。耶稣于是就顺着他的意思,讲了这个故事,结果却让律法师深觉意外,因为在律法师意料之中认为是邻舍的祭司和利未人都没有在其中。
(一)祭司和利未人
在律法师和犹太人眼中,祭司和利未人都是虔诚人,是奉献给神来作服侍的。祭司是在圣殿里主持祭祀的人,是神在以色列人出埃及时设立,由亚伦和他的后代世世相传,经文记载在《出埃及记》第29章;利未人则是属于有祭司职位的利未支派人,他们被耶和华呼召出来在圣殿中协助敬拜的事,经文记载在《民数记》第3章。他们是整个以色列民所景仰的对象,犹太人一直有一种优越感,因为他们自视为神的选民。但祭司和利未人更胜一筹,因为他们是选民中的选民,是以色列人一种道德和信仰的化身。从《路加福音》10章30节,我们可以知道这个落在强盗手中的人也是犹太人,因为他是从耶路撒冷下到耶利哥去的。耶稣所选的这个地方对犹太人来说,也是一个非常熟悉的环境。从耶路撒冷到耶利哥约有18英里(相当于28公里),高度落差超过3000英尺(相当于910多米),路段多为荒野,有很多拐角,适于强盗藏身作案抢劫。在这样的一个环境里,一个犹太人遇到强盗抢劫,这时有他们心目中最值得尊敬的祭司和利未人经过,弟兄姐妹可以在这个时候想想这个遭遇强盗的人是你,你会有如何反应?你会立刻来了精神,因为来了同胞,那可是救命的稻草啊。可是,经文里说这个祭司“看见他,就从那边过去了。又有一个利未人来到这地方,看见他,也照样从那边过去了。”让人非常失望,更让这个受害的犹太人失望,因为在他眼中,在犹太人眼中视为义人的祭司和利未人,竟然见死不救。祭司和利未人为什么会见死不救?因为他们是在圣殿里服侍的,他们害怕触摸这个看来像是一具死尸的人,那样,他们就被视为不洁净。我们可以参看《利未记》21章1—3节,经文记载着说:“耶和华对摩西说:‘你告诉亚伦子孙作祭司的说:祭司不可为民中的死人沾染自己。除非为他骨肉之亲的父母、儿女、弟兄,和未曾出嫁作处女的姐妹,才可以沾染自己。’”其它的经文可参看《民数记》5章2节,19章2—13节;《以西结书》14章25—27节。显然,祭司和利未人都没有成为这遭遇强盗之人的邻舍。
(二)律法师
我们从耶稣所讲的故事中出来,看看这位律法师。起初他是要试探耶稣,就故意假装是寻求永生之道的人前来问耶稣关于如何才能得永生的问题。他是一个律法专家,其实他清楚知道该如何行,才能得到永生。于是,没等耶稣指明,他自己就回答了自己的问题,说:“你要尽心、尽性、尽力、尽意爱主你的神;又要爱邻舍如同自己。”(路10:27)他回答的前半部分是源自《申命记》6章5节的经文,是被称为“示玛”(意思即为“听啊”,希伯来语。在犹太人的公祷书中有“示玛”篇,包括申6:4-9,11:13—21;民15:37—41,要求犹太人每天背诵两遍)篇中的一部分;后半部分他引用了《利未记》19章18节的经文。两者的组合,就成了所谓的“大诫命”。等律法师回答完以后,耶稣对他说:“你回答的是。你这样行,就必得永生。”(路10:28)可是,律法师却为了要显出自己有理,就反问耶稣:“谁是我的邻舍呢?”如果我们不了解当时犹太人的背景,我们就会觉得这一句话有点突兀,觉得为什么律法师会突然觉得自己有理,并且说“谁是我的邻舍”这样的问题。这是有一个文化背景的,这背景就在古代犹太教的智慧书《便西拉智训》12章1—7节里,书里说:“当你向人行善时,应该先弄清楚受益的人是谁,免得你自费好心。你若对敬虔的人行善,就必得赏赐。即使他们不报答你,至高者也必报答你。不知悔改的恶人,终会恶有恶报。不肯伸手周济穷人的,也不会有好报。对敬虔的人,要乐善好施,对待罪人,不妨袖手旁观。你要帮助谦卑的人,而无须理会恶人。不要把饼给他们,否则他们会利用你的善心来操纵你,还以双倍的恶来回报你向他们所行的善。至高者也恨恶罪人,祂必惩罚恶人。你要向义人伸手,而不要帮助罪人。”我们基督教今天把这本书归在“次经”里,意思就是在《圣经》的正典之下,但此书被收录在天主教和东正教的《圣经》中。此书对犹太人来说,也是非常重要的,因为此书构成了犹太人祈祷的基础。因此,我们就不难理解,作为犹太人律法师的他,为什么会问耶稣“谁是我的邻舍呢”,因为他对这个邻舍有要求,有范围,谁才是我的邻舍?这就是律法师在归类,人为地区分了某些人是邻舍,而某些人则不是。并且,在犹太人的眼中,他们的责任只是爱神的子民,即他们的同胞。在故事中出现的撒玛利亚人,自然也就不是他们要爱的对象,因此最后耶稣问这几个人中谁是那个被劫者之人的邻舍时,这位律法师不愿意说是那位撒玛利亚人,而是说“是怜悯他的”。从以上对律法师的分析中,我们把他放到这个故事里面,假设他也经过这个被强盗抢劫的人身边,他也会从“那边”过去。因为他会把这个人归在罪人里面,一个因作恶而遭强盗打劫的恶人,因为好人是有好报的,是不会轻易遭遇这类事情的。他是一个假冒为善的人。因此,他也不是邻舍。
二、谁是“邻舍”
既然祭司和利未人、律法师都不是这位落在强盗手中的人的邻舍,那谁才是他的邻舍呢?就是那一位及时对他施救的撒玛利亚人,一个被犹太人视为污秽且不正统的人。这个结果出乎所有犹太人的意料,也出乎这位律法师的意料。
撒玛利亚人是从外地移居的异族与一些被亚述帝国征服以色列国后留下来的以色列民通婚以后产生的后代,这些异族包括从巴比伦、古他、亚瓦、哈马和西法瓦音迁来的人。这些残留的以色列民与这些异族人通婚,就成了日后被犹太人所看不起的撒玛利亚人,背景经文见《列王纪下》17章14—41节。在耶稣时代,犹太人往来加利利和犹太地,都绕道不经过撒玛利亚。撒玛利亚人有自己的敬拜场所(约4:20)与耶路撒冷对峙,他们用的《圣经》和犹太人的也不太一样,被称为撒玛利亚圣经。按经文故事中出现的两位祭司和利未人因着洁净规条不便接触尸体的思维逻辑,这位撒玛利亚人完全有理由拒绝这个他们的世仇犹太人,可以弃之不顾。即使这位遭抢劫的犹太人主动求救,他也可以以不便接触为由,或说为了不引起犹太人和撒玛利亚人之间的冲突而绕道走开,甚至借此机会报复犹太人,故意见死不救,以解撒玛利亚人的心头之痛。然而这位撒玛利亚人他并没有这么做,而是同样冒着生命危险把这位濒临死亡的犹太人伤口处倒上油和酒,包扎好了,然后扶他骑上自己的牲口,带他到店里去照应。按理说到这个地步,就算是仁至义尽了,可撒玛利亚人还不放心,拿出二钱银子(这在当时差不多是一个成年人两天的工钱)要店主照应,“此外所费用的,我回来必还你”。这样,这个撒玛利亚人,反倒成了律法师所背诵经文中的那个邻舍,他不仅爱人如己,甚至超过了爱自己。
撒玛利亚人被犹太人看不起,一直生活在歧视里面,可这并没有成为他拒绝救人的理由。他看重的是人的生命,而不是人的背景。在我们的身边也会一样,平日里被我们忽略的人,往往在我们最困难的时候成了我们的邻舍。而那些平时对我们大献殷勤的人,却在我们面临困难时离开了我们。就好比保罗,在他生命的最后时刻,也就只有那么几人在他的身边,“因为底马贪爱现今的世界,就离开我往帖撒罗尼迦去了,格勒士往加拉太去,提多往挞马太去,独有路加在我这里。”(提后4:10—11a)
三、谁去作“邻舍”
我们现在从经文里出来,回到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我们往往和这位律法师一样,在我们的观念里,都知道“邻舍”指的是什么,无非就是那些给身处困难中的人们一些帮助的人,给那些在困难中的人们一些力所能及的帮助,甚至给几句安慰的话。可我们却往往错过了这样的机会,就如祭司和利未人,看重一些条例超过一个人的生命,将世上的事分为圣和俗,认为可以因着主的“圣工”将一些有需要的人的“俗事”弃之一旁;也往往像律法师一样,将我们需要去帮助的人分门别类,有些人值得帮助,而另外一些人却并不值得帮助。这就是“说”与“作”的区别。在这段经文里,当律法师问耶稣当如何才能承受永生时,第26节耶稣对他说“律法上写的是什么?你念的是怎样呢?”第 28节“你这样行,就必得永生”,第37节:“你去照样行吧!”从“写”到“念”,再到“行”,虽说只是几节经文的距离,但要在现实生活中走完这几步,特别是到“行”,这是需要跨越很大的步伐的。就如我们每一个主的儿女,都知道《圣经》里写的是什么,我们也会念,但就是行不出来。求主给我们勇气,给我们力量,让我们有能力去“作”别人的邻舍,而不是等待别人来作我们的邻舍。谁去作邻舍?就是你,就是我,就是我们被称为主的儿女的每一个人。这个世界充满冷漠,充满争夺,是一个以利益为最高原则的社会。但我们作主儿女的人却需要将脚步放慢一点,比别人多些温暖,多些关爱,多些付出。
在这个故事里,能作这个遭遇强盗之人的邻舍的人共有三个:祭司、利未人、撒玛利亚人。可是前两个人绕道走开了,只有最后一个人救了他,成为了他的邻舍。这数字比是3:1。相似的故事,一个礼拜前同样在我们中国上演了。2011年10月13日,广东佛山一个五金城里,两岁女孩小悦悦被一辆面包车撞倒、碾轧,接下来的几分钟,还有呼吸的悦悦孤零零地躺在路边,18个路人先后经过,但都当没看见,而其间悦悦又被一辆货车碾轧。这令人心寒的一幕,直到拾荒阿姨陈贤妹经过,将小悦悦搬离街心,在高喊中惊动了小悦悦的妈妈,才得以终止。然而,经医院全力抢救无效,小悦悦在2011年10月21日零时32分离世。和经文中的比例来看,现实中的比例更让我们心寒,是19:1。在19个先后经过小悦悦身边的人中,只有一个陈阿姨作了小悦悦的邻舍。同耶稣所讲的故事里一样,也许这18个人里,也有一些是像祭司和利未人一样道貌岸然、满口仁义道德、衣冠楚楚之人,但他们对一个濒临死亡线上的两岁女孩却置之不理。也许有人真的没有注意到。但不管怎样,这数字让人遍体生寒!尽管有人曾因见义勇为被冤,尽管救人常不免带来某些“麻烦”,就比如扶起摔倒的老人反被认为是肇事者。但是,见死不救甚至用冷漠来助纣为虐,是在撕裂社会的良知底线,消解公众灵魂深处的仁义善念。我们基督徒虽然有软弱,但我们需要在这样的一个社会里作众人的榜样。我们的爱需要超越一切,因为我们行动的源头是为我们被钉十字架的耶稣基督。如果耶稣活在当下,看到这样的事情时,他会重复整本中文《圣经》里最短,却最为有力的表达:“耶稣哭了。”(约11:35)
惟愿我们每一位基督徒都能去作别人的“邻舍”,成为一个能“听道”也能“行道”的人。去作一个“邻舍”并不困难,只需要我们做好自己身边的每一件事:帮人开一下门、不轻易论断别人、不乱扔垃圾、处处先为别人着想……尽管我们在帮助别人时会遇到不公正的对待,但我们所做的是符合神旨意的,那就必得神的指引和赏赐,因为这是为义受苦,是在当下社会中的“殉道”。“倘若人为叫良心对得住神,就忍受冤屈的苦楚,这是可喜爱的。”(彼前2:19)我们要学像撒玛利亚人,而不是律法师、祭司和利未人,更不能等待别人作我们的“邻舍”,而是主动去作别人的“邻舍”,以荣耀主名。
作者:海金华老师(省基督教两会同工,10月23日讲章)